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1
1、強化企業(yè)資金預算管理,企業(y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企業(yè)應依據市場經濟環(huán)境的發(fā)展變化、企業(yè)的經營發(fā)展需要和企業(yè)資金資金的實際狀況來科學合理的編制企業(yè)資金預算。企業(yè)要嚴格按照資金預算來籌集、使用和管理企業(yè)資金,不可隨意的籌集使用資金,確保企業(yè)的資金預算更好的服務于企業(yè)的資金管理,對企業(yè)資金的有效管理發(fā)揮作用。資金預算管理有切實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規(guī)范貨幣資金的管理程序,確定貨幣資金執(zhí)行的審批權限和制度,超限額或重大事項資金支付要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或超審批權限的資金支出。嚴格企業(yè)內部資金收入和支出審批程序以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為手段,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減少人為因素,實現高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加強對貨幣資金、會計憑證、原始的管理,要依法建賬,及時核對銀行賬目,認真履行定期對賬、報賬的制度,建立定期進行檢查的制約機制。不符合審核程序不能支付資金,按規(guī)定實事求是報賬,不作假賬。 但如果在預算的`執(zhí)行過程中確實發(fā)現了預算的不合理,可以對于企業(yè)的資金預算進行全面的考察并結合企業(yè)決策者的意見了合理的修訂企業(yè)的資金預算,以確保企業(yè)的資金預算更符合企業(yè)的需要。
2、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強化日常資金管理。
(1)企業(yè)應根據企業(yè)實際經營狀況,編制企業(yè)資金制度,企業(yè)資金管理制度應當包含資金預算制度、資金審批制度、資金籌集制度、資金日常使用制度、資金投資制度、資金核算制度等。企業(yè)應將企業(yè)資金管理制度體系運用于企業(yè)資金管理的全過程,做到任何資金環(huán)節(jié)都有有章可循且必須按章辦事,保證資金收支的高度集中,確保有限資金用到重點上,使計劃外開支、無效益支出得到嚴格控制,不該花的錢決不亂花,該花的錢每一分都用到刀刃上,管理制度《企業(y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2)強化企業(yè)資金的日常管理。企業(yè)應嚴格控制資金開支范圍,杜絕一切無計劃的、不合理的資金開支,減少資金浪費,促進企業(yè)資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企業(yè)內部劃分責任中心,對各職能部門進行明確的職責分工,使其樹立資金有償使用的觀念,使各部門自覺的加強其資金使用的管理并控制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盡可能的減少和避免資金的浪費和無效使用.同時.企業(yè)應建立各部門的資金考核制度,定期對各部門的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進行有效的獎懲處理,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與職工的切身利益相結合,使企業(yè)的所用員工都樹立資金管理意識,確立資金成本的觀念并調動其資金管理的積極性,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以保證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完善資金管理監(jiān)督制度,確保企業(yè)資金的安全、完整。
企業(yè)應建立健全資金內部監(jiān)督制約機制,實行資金管理人員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度,合理設置會計、出納及相關的工作崗位,確保各崗位職責分明、相互制約。會計、出納崗位應相互分離,不允許一個人辦理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積極開展內部審計,健全內部審計監(jiān)督控制制度,強調內部審計與監(jiān)督對于企業(yè)資金管理的有效控制,把監(jiān)督關口前移,將更多的精力放到資金管理審計中去,強化資金事前計劃和事中控制,保證企業(yè)資金在嚴格的程序下進行。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掌控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訂立本方法。
第二條本資金計劃僅指資金使用計劃,它是依據公司將來確定時期的投資、采購、開發(fā)、基本建設等,估量這一時期內貨幣資金的`使用情形,并進行貨幣資金綜合平衡的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
第二章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為了加強公司現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門都應樹立資金使用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掌控的管理思想,各部門依據各自分管工作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財務部負責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匯總。
第三章資金計劃內容
第六條資金支出
。ㄒ唬┩顿Y活動資金支出
1、土地:建筑項目部依據購地支出計劃及相關協議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房屋建筑物:建筑項目部依據土建工程進度及相關工程合同,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3、機器設備:商務部依據公司設備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4、運輸設備:綜合部依據行政車輛購置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ǘ┗I資活動資金支出
互聯網金融項目組依據公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利息支出方式等,估量歸還的本金和利息,編制籌資活動資金使用計劃。
。ㄈ┙洜I活動資金支出
1、商品采購:商務部依據公司商品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薪酬支出:綜合部負責編制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薪酬類資金使用計劃。
3、管理費用支出:綜合部負責車輛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業(yè)務接待費、辦公費、郵寄電話費、車輛費用(除修理費)等資金支出計劃由辦公室負責編制;車輛修理費資金支出計劃由供應處負責編制;環(huán)保費(排污費)資金支出計劃由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試驗檢驗費、監(jiān)磅費等資金支出計劃由質量掌控處負責編制。
4、稅金:財務部負責編制增值稅、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印花稅等稅金類資金使用計劃。
5、銷售費用:營銷部負責編制廣告費、宣揚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線下運營部負責編制辦公修理費、差旅費、業(yè)務接待費、郵寄電話費、促銷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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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它支出”,由歸口資金支出部門依據實際情況增補編制,一并上報。
第四章資金計劃編制程序
第七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實施資金預算制度,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嚴格遵奉并服從資金預算流程的規(guī)定。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每月23日前依據月度工作計劃編制本部門次月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公司財務部。
第九條財務處每月25日前匯總編制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報公司緊要負責人審批,并依據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布置資金,保證資金收支平衡。
第十條批準后的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次月資金使用的準則,財務處下達經審批的月度資金收支計劃至各部門,各部門要嚴格依照此計劃執(zhí)行,除發(fā)生突發(fā)性緊急付款外,對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超計劃付款原則上不予支出。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業(yè)務部門申請,公司分管領導、緊要負責人共同批準后,財務處方可辦理。
第五章資金計劃掌控
第十一條財務部每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執(zhí)行情況表,并與資金使
用計劃對比分析,檢查各部門資金計劃執(zhí)行情況,分析偏離計劃的原因。
第十二條財務處依據每月資金收支計劃執(zhí)行情況,對各單位資金收支計劃兌現率進行檢查、通報,對計劃兌現率顯現重點偏差,嚴重影響公司現金流的,予以確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發(fā)布執(zhí)行。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xx〕11號)、《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xx〕64號)和國家財政財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資金,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規(guī)定,用于資助科學技術人員開展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團隊建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財政部根據國家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結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金需求和國家財力可能,將項目資金列入中央財政預算,并負責宏觀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四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法負責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并對項目資金進行具體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依托單位是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項目資金管理體制和制度,完善內部控制和監(jiān)督約束機制,合理確定科研、財務、人事、資產、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的責任和權限,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jiān)督。
依托單位應當落實項目承諾的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條件,對項目組織實施提供條件保障。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是項目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資金使用的合規(guī)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
項目負責人應當依法據實編制項目預算和決算,并按照項目批復預算、計劃書和相關管理制度使用資金,接受上級和本級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七條 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一般實行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對于重大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等研究目標明確,資金需求量較大,資金應當按項目實際需要予以保障的項目,實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
第二章 項目資金開支范圍
第八條 項目資金支出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與研究活動相關的、由項目資金支付的各項費用支出。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第九條 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具體包括: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fā)生的費用。
(二)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三)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依托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四)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fā)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yè)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fā)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了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研究工作等活動而發(fā)生的會議費用。
會議費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嚴格控制會議規(guī)模、會議數量和會期。
(七)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赴港澳臺、外國專家來華及港澳臺專家來內地工作的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外事資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八)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yè)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九)勞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費用,以及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費用。
勞務費應當結合當地實際以及相關人員參與項目的全時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
(十)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其他支出: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應當在申請預算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直接費用應當納入依托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顚S。
第十條 間接費用是指依托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fā)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于補償依托單位為了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以及績效支出等?冃еС鍪侵敢劳袉挝粸榱颂岣呖蒲泄ぷ鞯目冃О才诺南嚓P支出。
第十一條 結合不同學科特點,間接費用一般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比例如下:
(一)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
(二)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3%;
(三)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0%。
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5%。
間接費用核定應當與依托單位信用等級掛鉤,具體管理規(guī)定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間接費用由依托單位統一管理使用。依托單位應當制定間接費用
的管理辦法,合規(guī)合理使用間接費用, 結合一線科研人員的實績,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體現科研人員價值,充分發(fā)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依托單位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在項目資金中重復提取、列支相關費用。
第三章 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第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應當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編制項目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應當按照從各種不同渠道獲得的資金總額填列。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資金以及從依托單位和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項目需求,按照資金開支范圍編列,并對直接費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作出說明。對儀器設備鼓勵共享、試制、租賃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原則上不得購置,確有必要購置的,應當對擬購置設備的必要性、現有同樣設備的利用情況以及購置設備的開放共享方案等進行單獨說明。合作研究經費應當對合作研究單位資質及擬外撥資金進行重點說明。
第十四條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其科研和財務管理部門對項目預算進行審核。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參與者應當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報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匯總編制。
第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八、九、十、十一條的`規(guī)定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依托單位審核后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 對于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項目和資金預算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并參考同類項目平均資助強度確定項目資助額度。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yōu)遴選第三方對項目資金預算進行專項評審,根據項目實際需求確定預算。
第十七條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項目負責人根據批準的項目資助額度,按規(guī)定調整項目預算,并在收到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核準。
第四章 預算執(zhí)行與決算
第十八條 項目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guī)定支付給依托單位。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按預算和合同轉撥合作研究單位資金,并加強對轉撥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九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執(zhí)行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的項目預算。項目預算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報批。
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中予以說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中期財務檢查或財務驗收時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項目預算有以下情況確需調整的,應當經依托單位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批。
(一)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做出重大調整等原因需要對預算總額進行調整的;
(二)同一項目課題之間資金需要調整的。
第二十一條 項目直接費用預算確需調整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調整:
(一)項目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
(二)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調劑使用。
(三)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后,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
項目間接費用預算不得調整。
第二十二條 依托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科研資金支出管理制度。會議
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應當按規(guī)定實行“公務卡”結算。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原則上應當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按照資金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不得擅自調整外撥資金,不得利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勞務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guī)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嚴禁使用項目資金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
第二十四條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項目中期評估時,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財務檢查或評估。財務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項目研究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當會同科研、財務、資產等管理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項目資金決算,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報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其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項目資金決算,并簽署意見后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六條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在委托第三方對項目資金決算進行審計認證后,提出財務驗收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財務驗收。
第二十七條 依托單位應當按年度編制本單位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全面反映項目資金年度收支情況、資金管理情況及取得的績效等。年度收支報告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八條 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并且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于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結余資金仍有剩余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未通過結題驗收和整改后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或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差的,結余資金應當在驗收結論下達后30日內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題驗收后如需繼續(xù)使用結余資金,可以向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第二十九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故終止執(zhí)行的項目,其結余資金應當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因故被依法撤銷的項目,已撥付的資金應當全部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因特殊情況退回資金確有困難的,應當由依托單位提出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
第三十條 依托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府采購、招投標、資產管理等規(guī)定。行政事業(yè)單位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屬于國有資產,一般由依托單位進行使用和管理,國家有權進行調配。企業(yè)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按照《企業(yè)財務通則》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項目資金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依托單位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應當接受國家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自然科學基金委的檢查與監(jiān)督。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報告。
第三十二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托單位應當建立項目資金的績效管理制度,結合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效益進行績效評價。
第三十三條 項目資金管理建立承諾機制。依托單位應當承諾依法履行項目資金管理的職責。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提供真實的項目信息,并認真遵守項目資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項目資金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機制。自然科學基金委對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的信譽度進行評價和記錄,作為對依托單位信用評級、績效考評和對項目負責人績效考評以及連續(xù)資助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項目資金管理建立信息公開機制。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及時公開非涉密項目預算安排情況,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依托單位應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資金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項目組人員構成、設備購置、外撥資金、勞務費發(fā)放以及結余資金和間接費用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項目資金在使用和管理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有權檢舉或者控告。
第三十七條 對于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不按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不按時報送年度收支報告、不按時編報項目決算、不按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截留、挪用、侵占項目資金的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按照《預算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依照本辦法執(zhí)行。20xx年6月頒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65號)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64號)同時廢止。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guī)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計劃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開源節(jié)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財會部門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xù)時,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一)經辦人審查。經辦人對支付憑證的合法性、手續(xù)的完備性和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實行工程監(jiān)理制的項目須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二)有關業(yè)務部門審核。經辦人審查無誤后,應送建設單位有關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
(三)單位領導核準簽字。
第四條、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會部門不予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xù)。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的;
(二)不符合批準的.建設內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
(四)結算手續(xù)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guī)范的;
(五)不合理的負擔和攤派。
第五條、定期做好項目資金分析。
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fā)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目的及依據
為提高本公司經營績效暨配合財務部統籌及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fā)揮其經濟效用,各單位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并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范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系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而言。為定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方便起見,預計資金僅指現金及銀行存款,至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卷則歸屬于資金調度的行列。
第三條 作業(yè)期間
(一)資料提供部門,除應于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算外,應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預計次三個月份資金收支資料送會計部,以利匯編。
。ǘ⿻嫴繎诿吭露巳涨熬幫状稳齻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按月配合修訂。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與預計比較的'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一式三份,呈總經理核閱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總經理室,一份送財務部。
第四條 內銷收入
營業(yè)部門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五條 勞務收入
營業(yè)部門收受同業(yè)產品代為加工,依公司收款條件及合同規(guī)定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六條 退稅收入
。ㄒ唬┩硕惒块T依據申請退稅進度,預計可退現數編列。
(二)預計核退營業(yè)稅雖非實際退現,但因能抵繳現金支出,得視同退現。
第七條 其他收入
凡無法直接歸屬于上項收入皆屬之。包括財務收入、增資收入、下腳收入等。
其數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者,均應加說明。
第八條 資本支出
。ㄒ唬┩恋兀阂罁彽刂Ц队媱澨峁┑闹Ц额A算數編列。
。ǘ┓课荩阂罁d建工程進度,預計所需支付資金編列。
。ㄈ┰O備分期付款、分期繳納關稅等:會計部依據分期付款償付日期予以編列。
(四)機構設備、什項設備、預付工程定金等:工務部依據工程合同及進度,預定支付預算及資材部依據外購L/C開立計劃,預計支付資金編列。
第九條 材料支出
資材部依請購、采購、結匯作業(yè),分別預計內外購原物料支付資金編列。
第十條 薪資
會計部依據產銷計劃等資料及最近實際發(fā)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第十一條 經常費用
(一)外協工繳:外協經辦部門應參照外協廠商別約定付款條件等資料,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二)制造費用:會計部依據生產計劃,參考制造費用有關資料及最近實際發(fā)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ㄈ┩其N費用:營業(yè)部依據營業(yè)計劃,參照以往月份推銷費用占營業(yè)額的比例推算編列。
。ㄋ模┕芾碣M用:會計部參照以往實際數及管理工作計劃編列。
。ㄎ澹┴攧召M用:會計部依據財務部資金調度情況,核算利息支付編列。
第十二條 其他支出
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它支出”,包括償還長期(分期)借款、股息、紅利等的支付。其數額在十萬元以上者,均應加以說明。
第十三條 異常說明
各單位應按月編制“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以了解資金實際運用情況,其因實際數與預計比較每項差異在百分之十以上者,應由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列明差異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會計部匯編。
第十四條 資金調度
。ㄒ唬└鲉挝唤洜I資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負責籌劃,并由財務部協助籌措調度。
。ǘ┵Y材部應按月根據國內外購料借款數額編列“購料借款月報表”于當月24日送財務部匯總呈核總經理。
。ㄈ┴攧詹繎诖卧挛迦涨鞍丛聦⒂嘘P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定期存款余額等資料編列“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呈總經理核閱,作為經營決策的參考。
第十五條 本準則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6
一、基本制度
1、開立兩個賬戶,基本戶用來付款,一般戶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fā)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yè)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zhí)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余額并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戶)。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并開具一式至少兩聯的銷售單據,一聯銷售留存,一聯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并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余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并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戶余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戶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鑒的保管
銀行印鑒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鑒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于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家具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xù),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依據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參照會計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訂立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涉及的貨幣資金是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公司設立出納崗位,負責現金、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等日常業(yè)務,并進行核算、檢查與監(jiān)督,保管銀行銀行票據,出納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和公司各項規(guī)定。
第四條:依據內部會計掌掌控度的基本要求,出納人員嚴格禁止辦理會計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條:出納人員應時刻保證帳面貨幣資金金額與實際存有的貨幣資金金額相互一致,如有差異,在查清差異原因后,追究責任。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六條: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
1、支出給職工的個人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補助、醫(yī)藥費等款項;
2、支出給不能轉賬的單位或個人用于購買物資和勞動酬勞;
3、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員必需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5、結算起點(20xx元)以下的,與公司業(yè)務掛鉤的其他零星支出;
6、公司總經理與財務負責人共同審批確定需支顯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七條:公司庫存現金最高限額為50000元,如需大額支出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財務部。
依據核定庫存限額,出納人員每日結存的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庫存限額,超過部分應于當日適時送存銀行;由于特別原因當日無法送存的,當日16時前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布置人員保衛(wèi),妥當保管,未作布置或布置不落實的,有關人員應承當責任。
第八條:公司現金的.收支管理
1、現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需由出納員辦理。出納員請假時,可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具備資格的專人臨時負責出納工作。
2、公司的經營業(yè)務及其它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現金收入,必需交財務部入賬,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出納員對收入的現金必需于當日存入銀行,不得坐支。
3、取送款在20000元以上,必需布置專車或派人護送。
4、每筆現金收入、支出,都必需有簽批過的合法原始憑證作為收付款的書面證明。出納員必需認真審核確認是否辦理各項簽批手續(xù)、簽章是否齊全,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收、付業(yè)務應拒絕辦理;對內容不全,手續(xù)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應予返回,補辦手續(xù)。如遇偽造或涂改,虛報、冒領等非法行為,應當日報告公司總經理處理。對符合要求的憑證收付款后,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戳記。
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經辦人在辦理有關業(yè)務時必需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經部門經理簽批同意;財務部出納審核,財務負責人簽批同意;
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辦理現金收支業(yè)務。
5、公司經營過程中,全部涉及現金的收入,出納人員應當面清點,并注意判別現金的真?zhèn),在確定現金金額與應收金額一致的情況下,應填開公司統一購制的“現金收款收據”
給交款方。
6、出納人員應依照公司內部票據的管理規(guī)定申請領用“現金收款收據”,“現金收款收據”連續(xù)編號,出納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任意撕毀,如因某種原因需作廢時,應在“現金收款收據”上加蓋“作廢章”并保存全部聯次,待每本“現金收款收據”用完后到主管會計處定期繳銷時備查。
7、出納員必需嚴格遵守現金制度,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現金,不準擅自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相互借用現金,不得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儲蓄,如特別情況需辦理時,必需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
8、在核算工作過程中發(fā)覺長款或短款情況,應適時查找并請示財務負責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九條:公司現金的登記和保護
1、公司設立“現金日記賬”,出納員依照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先后程序逐日逐筆登記,賬目要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不準用白條等不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每日結存現金和己蓋章的支票,必需鎖進保險柜,保險柜鑰匙必需隨身攜帶,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3、每月會計結帳日后,出納人員應適時與負責帳務處理的其他會計人員就“現金日記帳”和“現金明細帳”進行相互核對一致,并編制“現金收付月報表”由出納人員以及會計人員雙方簽字,以確保帳帳相符。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yè)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yè)的重大投資項目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準項目,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項目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十年規(guī)劃為依據,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yè)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項目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并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項目,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然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項目論證會,對項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項目,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項目建設進行歸口管理,并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jiān)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經理對項目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核準。
第十四條、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項目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項目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項目投產運行后,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撤職、降級、扣發(fā)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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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guī)定是x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控制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yè)在資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障企業(yè)的資金安全。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實際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實際控制能力的下級公司(以下簡稱"成員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將隨時檢查成員企業(yè)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情況。集團公司監(jiān)審部在對成員企業(yè)進行財務審計時,成員企業(yè)資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規(guī)定的要求也將是其中一個重要部分。
第二章 成員企業(yè)銀行賬戶管理
第四條 開立賬戶:
成員企業(yè)需要開設新的銀行賬戶(包括以公司名義開立的信用卡賬戶),需
填寫《開戶申請表》(參見附件:1),并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審批。
第五條 賬戶統計與報告:
(一) 成員企業(yè)必須指定非銀行出納人員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jié)相符。如調節(jié)不符,編表人與銀行出納共同查找原因,及時處理!躲y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要有編表人簽字、銀行出納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審核簽字。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應視同會計憑證及賬簿等會計檔案進行保存。
(二) 成員企業(yè)資金日報應按照規(guī)定每天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
第六條 印鑒管理:
。ㄒ唬 成員企業(yè)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章的管理。成員企業(yè)財務專用章應由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嚴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時保管各種票據。
。ǘ 更換銀行印鑒的保管人,須經過總經理批準,交接雙方須在交接記錄上簽名。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七條 成員企業(yè)根據當地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當日(經過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可最遲不超過下一工作日)必須存入銀行。
第八條 成員企業(yè)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yè)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一) 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ǘ 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三) 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ㄋ模 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ㄎ澹 收購成員企業(yè)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六)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ㄆ撸 結算起點(結算起點為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ò耍 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的現金,開戶成員企業(yè),要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成員企業(yè)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九條 注意事項:
。ㄒ唬 轉賬起點以上的開支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支付。
。ǘ 與外單位之間的大宗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三) 白條不得充抵現金。
。ㄋ模 不得在賬外保留公款。
。ㄎ澹 不得與其它單位或個人互借現金。
。 成員企業(yè)另行規(guī)定的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條 盤點制:
。ㄒ唬 加強庫存現金的盤點工作,現金庫存至少每月盤點一次。
。ǘ 盤點工作由現金出納人員進行,編制《現金盤點表》并簽字,財務
負責人指定非現金出納人員負責監(jiān)盤并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
。ㄈ 《現金盤點表》作為會計檔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保管。
第四章 報銷管理
第十一條 報銷單據:
。ㄒ唬 所有報銷單據均須有經辦人的背書,保證其真實性。
(二) 單據內容必須完整,包括時間、付款單位和項目名稱等。項目內容不完整的單據必須經總經理背書。
(三) 非發(fā)票不得報銷。
第十二條 預先借款的費用報銷:
(一) 報銷單據的消費內容必須與借款審批的用途一致。
(二) 成員企業(yè)應根據具體業(yè)務情況限定借款后的報銷期限。
第十三條 對于小額、年度預算內的費用開支,可不辦理事先借款手續(xù)。開支后直接到財務報銷。成員企業(yè)應根據實際情況規(guī)定零星支付的限額,例如 1,000元以下。
第五章 融資狀況管理
第十四條 每季度最初的5 個工作日內,成員企業(yè)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財務管理本部上報其融資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單位(成員企業(yè)及其下屬分、子公司)、融資來源單位(銀行或信托)、融資形式(貸款、貿易融資額度、保理等)、批準額度或授信額度、已使用額度、融資期限、融資成本(利率)、擔保方或抵押物情況等;
第十五條 成員企業(yè)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融資情況變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報集團財務管理本部,經批準后執(zhí)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資、現有融資條件或期限變更、現有融資歸還等。
第六章 資金支付管理
第十六條 支付程序總則:
。ㄒ唬 各成員企業(yè)必須制訂嚴格的業(yè)務和財務審批程序。每筆款項的支付都應以經過完整審批程序的原始單據或文件作為憑據。
。ǘ 嚴禁成員企業(yè)總經理直接指揮出納支付或處理資金事宜。
。ㄈ 除非特別授權,簽名權不可下放,但在應急情況下,簽名權可上浮。
第十七條 業(yè)務審批:
在業(yè)務審批程序中,業(yè)務主管和成員企業(yè)總經理審批的內容如下:
。ㄒ唬 對下級人員權限的審批。
。ǘ 對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審批。
。ㄈ 對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可行性的審批。
第十八條 在財務審批程序中,財務人員審批的內容是:有關原始單據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第十九條 支付程序:
(一) 出納的支付應該在會計人員制單以后,根據會計憑證核實單據后支付。
。ǘ 收付款時,經辦人員要在相關單據上簽字,出納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章。
第七章 集團公司內部資金調劑程序
第二十條 調劑原則:
。ㄒ唬 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和成員企業(yè)之間的業(yè)務需要,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jiān)、事業(yè)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和總裁共同批準,可以調劑各所屬成員企業(yè)資金的使用。
。ǘ 資金使用單位參考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資金供給單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滿后,本息一次付清。
。ㄈ 正常的成員企業(yè)利潤分配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執(zhí)行,不執(zhí)行以下調劑程序。
第二十一條 調劑程序:
。ㄒ唬 根據資金平衡計劃,集團公司財務總監(jiān)向集團公司總裁提出資金調劑申請,并與相關成員企業(yè)總經理協調。
。ǘ 集團公司總裁、財務總監(jiān)、事業(yè)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共同簽署《資金調劑通知》(參見附件:2),成員企業(yè)在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
第八章 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根據業(yè)務需要規(guī)定可借支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以及限額。
第二十三條 備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報,差額補足。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對于任何違反本規(guī)定的人員,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yè)將根據情節(jié)做出處罰,直至免職;給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yè)造成損失的,對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yè)承擔賠償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10
資金預算制度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
為提高本公司經營績效暨配合財務部統籌及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fā)揮其經濟效用,各單位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并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便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金范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系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而言。為定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方便起見,預計資金僅指現金及銀行存款,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則歸屬于資金調度的行列。
第三條作業(yè)期間
(一)資料提供部門,除應于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算外,應于每月24日前逐月預計次三個月份資金收支資料送會計部,以利匯編。
(二)會計部應于每月28日前編妥次三個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按月配合修訂。并于次月15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與預計比較的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一式三份,呈總經理核閱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總經理室,一份送財務部。
第四條內銷收入
營業(yè)部門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五條勞務收入
營業(yè)部門收受同業(yè)產品代為加工,依公司收款條件及合同規(guī)定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六條退稅收入
(一)退稅部門依據申請退稅進度,預計可退現數編列。
(二)預計核退營業(yè)稅雖非實際退現,但因能抵繳現金支出,得視同退現。
第七條其他收入凡無法直接歸屬于上項收入皆屬之。包括財務收入、增資收入、下腳收入等。其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均應加說明。
第八條資本支出
(一)土地: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提供的支付預算數編列。
(二)房屋:依據興建工程進度,預計所需支付資金編列。
(三)設備分期付款、分期繳納關稅等:會計部依據分期付款償付日期予以編列。
(四)機構設備、什項設備、預付工程定金等:工務部依據工程合同及進度,預定支付預算及資材部依據外購L/C開立計劃,預計支付資金編列。
第九條材料支出
資材部依請購、采購、結匯作業(yè),分別預計內外購原物料支付資金編列。
第十條薪資
會計部依據產銷計劃等資料及最近實際發(fā)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第十一條經常費用
(一)外協工繳:外協經辦部門應參照外協廠商別約定付款條件等資料,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二)制造費用:會計部依據生產計劃,參考制造費用有關資料及最近實際發(fā)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三)推銷費用:營業(yè)部依據營業(yè)計劃,參照以往月份推銷費用占營業(yè)額的比例推算編列。
(四)管理費用:會計部參照以往實際數及管理工作計劃編列。
(五)財務費用:會計部依據財務部資金調度情況,核算利息支付編列。
第十二條其他支出
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他支出”,包括償還長期(分期)借款、股息、紅利等的'支付。其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均應加以說明。
第十三條異常說明
各單位應按月編制“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以了解資金實際運用情況,其因實際數與預計比較每項差異在10%以上者,應由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列明差異原因,于每月10前送會計部匯編。
第十四條資金調度
(一)各單位經營資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負責籌劃,并由財務部協助籌措調度。
(二)資材部應按月根據國內外購料借款數額編列“購料借款月報表”于當月24日送財務部匯總呈核總經理。
(三)財務部應于次月5日前按月將有關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定期存款余額等資料編列“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呈總經理核閱,作為經營決策的參考。
第十五條本準則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企業(yè)資金的管理制度11
合作社為切實規(guī)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fā)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著?顚S玫.原則,嚴格執(zhí)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zhí)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四、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內容。
五、專項資金利息收入年終一律轉入本金滾動使用。
八、加強審計監(jiān)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九、監(jiān)督委員會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十、對工程類項目專項資金所發(fā)生的隱蔽工程,負責資金結算的工作人員,必須到現場簽證認可,否則會計室不予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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