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過去分詞是taken。take可作及物動詞、不及物動詞、名詞。作及物動詞時意為“拿,;采取;接受(禮物等);買,花費;耗費(時間等)”,作不及物動詞時意為“拿;獲得”,作名詞時意為“捕獲量;看法;利益,盈益;(入場券的)售得金額”。
2024-07-02
take過去分詞是taken。take可作及物動詞、不及物動詞、名詞。作及物動詞時意為“拿,;采取;接受(禮物等);買,花費;耗費(時間等)”,作不及物動詞時意為“拿;獲得”,作名詞時意為“捕獲量;看法;利益,盈益;(入場券的)售得金額”。